河北鼓勵環保行業發展相關措施
發布時間:2013-12-09 新聞來源:中國水網
據了解,河北省為鼓勵環保行業的發展,促進環保人才投身環保事業,制定了《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節能環保產業的十項措施》,日前已經通過,這意味著河北省將對企業從事環境保護、節能積水項目所得以及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項目所得,免征稅3年,減半征稅3年的優惠政策。
根據該措施的其他規定,企業購買所得稅優惠目錄中規定的環境保護、節能節水等專用設備,并實際使用,其投資額的10%可用于抵免當年企業應繳納的稅額,當年不足,在之后5年仍然有效;作為原材料的資源屬于《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》,那么企業收入按實際的90%記錄,且對于銷售通過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的特定建材產品,免征增值稅;對于企業銷售自產的利用余熱、余壓或以垃圾為燃料生產的電力或者熱力,實行增值稅征即返政策;企業銷售自產燃煤,電廠及工業企業煙氣脫硫生產的副產品,部分新型墻體材料產品,實行增值稅即征即返50%的政策。
根據該規定還有土地出讓價方面的優惠,以上為環保英才網收集整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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